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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集美校友会李德文奖学金奖励办法

泉州集美校友会李德文奖学金奖励办法
(2009年修订稿)

一、宗旨
为弘扬校主陈嘉庚先生爱国兴学、尊师重教的精神,鼓励校友子孙努力学习,奋发向上,由本会名誉理事长李德文先生捐资而设立。
二、奖励对象
户籍在泉州市区(鲤城、丰泽、洛江三区)加入本会的集美各院校的校友子女(含其子女的子女),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
1、参加当年普通高考(含高职单招)、中考(均含保送生)成绩优异并被相关院校录取者。
2、参加当年福建省高职高专升本科入学考试成绩优异并被相关院校录取者。
3、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优异并被相关院录取者。
4、由省教育厅或高等学校主持评选的大学优秀学生(或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或由设区市级以上(含市级,下同)政府教育部门主持评选的中学优秀学生(或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或由区级以上(含区级,下同)教育部门主持评选的小学优秀学生(或三好学生)。
5、由市级以上政府教育部门主办的中学生数学、物理等学科竞赛;或由区级以上政府教育部门主办的小学生语文(作文)、数学等学科竞赛成绩优异者。
6、由省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主办的大、中学生科技、文体竞赛;或由市级以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主办的小学生科技、文体竞赛成绩优异者。
三、奖励项目、名额及金额
1、升学考试(高考、中考)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高考
(含文理科)
全市第一名奖1200元
全市第二名奖1000元
全市第三名奖900元
2名
各奖800元
4名
各奖700元
10名
各奖600元
中考
市区第一名奖1000元
市区第二名奖800元
市区第三名奖700元
2名
各奖600元
4名
各奖500元
10名
各奖400元
注:(1)凡被集美各院校录取者,加奖200元。
   (2)凡被清华大学或北京大学录取者(含保送生),加奖1000元。
2、保送生
未参加升学考试的高、初中毕业的保送生,以省、市质量检查成绩为依据,各择优选2名,高中毕业保送入大专院校者,各奖700元,初中毕业保送入高中或中专者,各奖500元。
3、参加专升本、硕士生、博士生入学考试被录取者分别奖励300元、700元、1000元。
4、优秀学生(或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省、市(含高校)、区优秀学生(或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每人分别奖励600元、400元、200元。
5、学科竞赛
参加市级以上(含市级)政府教育部门主办的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学科竞赛,或区级以上(含区级)政府教育部门主办的小学生语文(作文)、数学等学科竞赛的获奖者,按下列标准奖励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1200元
1000元
800元
省级
600元
500元
400元
市级
300元
250元
200元
区级(小学生)
200元
150元
100元
6、科技、文体竞赛

一等奖(第1名)
二等奖(第2-3名)
三等奖(第4-6名)
国家级
1000元
800元
700元
省级
500元
400元
300元
市级(小学生)
250元
200元
150元
注:第三条各条款获奖学生同年度、不同学科(项目)的奖金可以兼得,但同年度、同学科(项目)按奖金最高的奖项奖励。
四、申请手续
凡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者,须由校友提出申请(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并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含户口簿、统考成绩、录取通知书或学科竞赛、科技文体竞赛、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获奖证书的复印件),于当年8月25日前,报送南门土地路40号本会(电话:22384147)。
五、评审与发放。
1、获奖名单由本会常务理事会审核、评定,并经李德文先生审定后公布。
2、校友在收到本会的获奖通知后,应带领子孙参加颁奖座谈会(时间一般安排在当年九月上旬)。
六、说明
1、本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
2、笫二条各“奖励对象”均不包括各类成人教育,且不含境外的各类教育,其中,参加普通高考的校友子孙的户籍可扩大到境内各省、市、自治区;而第4、5、6种对象可以是本学年度、也可以是上一年未申报者。
3、统考成绩以文化课总分为依据(其中,高考成绩以语文、数学、外语、理(文)科综合或专业基础课(高职单招)四科总分为准;中考以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为主,参考其他各科等级)。
升学考试获奖者的成绩必须达到以下基本条件:即高考总分应在户籍所在地的省招生办划定的当年高职高专批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上;中考成绩应在市区三级达标中学统招生的录取最低分数线上;其中,获得一等奖者,其高考成绩必须在省本科一批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上,中考成绩必须在市区一级达标中学统招生的录取最低分数线上。
4、校友逝世后,在三年内其子孙仍可申请奖学金。
5、本办法由本会常务理事会制定、修改,其解释权归常务理事会。本办法经本会常务理事会通过、并报李德文先生审定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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